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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北塘区院:观护小组回访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013-4-20 10: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6819|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本报讯(通讯员刘梅珍 周庆圆)“以前我为别人打工,现在我给自己打工。”在阳光明媚、装修一新的工作室内,小华(化名)掩饰不住内心的欢喜,滔滔不绝地向检察官小蒋和观护员小杨作着介绍。看着眼前朝气蓬勃的他,谁又 ...

  本报讯(通讯员刘梅珍 周庆圆)“以前我为别人打工,现在我给自己打工。”在阳光明媚、装修一新的工作室内,小华(化名)掩饰不住内心的欢喜,滔滔不绝地向检察官小蒋和观护员小杨作着介绍。看着眼前朝气蓬勃的他,谁又能想到,他就是一年半前那个在讯问室失声痛哭的无助少年?

  小华是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检察院未检室开展“心灵相约”观护回访活动的6名对象之一。自2009年以来,该院聘请了专业的青少年社工作为检察观护员与检察官组成观护小组,共对70余名失足青少年进行了跟踪服务。这些观护对象们现在生活得怎样?交际圈如何?是否已顺利回归社会?带着这些问题,检察官和观护员们于今年4月,开展了“心灵相约”观护对象回访活动。

  2011年,17岁的小华在某茶餐厅打工期间因老板拖欠工资,义愤之下偷了老板收银台里价值1700余元的财物。受理该案后,检察官根据其年龄、犯罪情节和悔罪情况,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邀请检察观护员对其联合帮教。在观护员的建议下,检察机关对小华的犯罪记录予以了封存,并且与其家长签订协议,定期对小华进行案后延伸帮教。在观护小组的爱护和引导下,小华学会正视过去,积极、成熟地规划人生,在一家电脑销售公司打拼近一年后,今年3月,小华带着伙伴们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在聊天过程中,小华多次感慨地对小杨和小蒋说:“没有你们,也就没有现在的我。”

  这次回访的6名青少年目前分别处于审查起诉期、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缓刑考验期、被宣布不起诉以及刑罚执行完毕阶段。针对不同的对象,回访形式也有“人性化”的体贴安排。对于像小华这样的回访对象,观护小组选择在休息日到他们的生活、工作场所进行走访。由于之前彼此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基础,所以对于观护小组的到访,他们十分欢迎和配合,彼此之间就如旧友重逢。对于个别仍在刑罚执行阶段(缓刑考验期)的少年犯,观护小组则选择在阳光明媚的户外,在安静人少的地方,进行谈心及问卷调查。而有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仍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护隐私和深入交流,回访则在布置温馨的未成年人专门会话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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