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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约谈网络音乐服务商:妥善处理版权纠纷

2017-9-13 13:3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00201| 评论: 0

摘要: 国家版权局约谈网络音乐服务商:妥善处理版权纠纷时间:2017-09-13 09:48:00作者:张红兵新闻来源:法制日报评论投稿打印转发复制链接小|中|大字号分享到:  国家版权局约谈四大网络音乐服务商  本报北京9月12日 ...

国家版权局约谈网络音乐服务商:妥善处理版权纠纷

时间:2017-09-13 09:48:00作者:张红兵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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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版权局约谈四大网络音乐服务商 

  本报北京9月12日讯 记者张红兵 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就网络音乐版权有关问题,今天,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约谈了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主要负责人。 

  版权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当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又有所反弹。这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5年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版权局相关工作,及时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并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基本好转。 

  这名负责人强调,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落实好主体责任,按照著作权法要求,积极维护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他说,网络音乐服务商要认真履行《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的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侵权行为,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 

  国家版权局要求,网络音乐服务商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版权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版权争端,依法维权。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要积极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 

  按照要求,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维护音乐作者和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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