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率先实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12名法官7名领导被追责在7月26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分别就全省法院和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作了报告,在报告中张立勇和蔡宁均提到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其中,张立勇在报告中透露,河南法院系统率先在全国实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目前已有12名法官、7名领导干部被追究错案责任。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河南法检两院都使出了哪些“大招”呢? 河南法院系统12名法官、7名领导干部被追究错案责任 在报告中,张立勇表示为防范冤家错案的发生,全省法院系统近年来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据张立勇介绍,为吸取赵作海案教训,从2011年开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七年组织“5·9”错案警示日活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刑事法官共同研讨,引导广大刑事法官树立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理念。同时,张立勇表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采取了多项措施,推动庭审实质化改革,例如与省检察院、公安厅会签文件,严格非法证据排除的条件、程序、引导检察、公安机关按照裁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 “我们还率先出台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凡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不论调整到哪个岗位,不论在岗还是离职,主审法官都要终身负责;凡是疏于管理监督导致错案的,相关领导干部要被严肃问责。”张立勇表示,该制度已被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范冤家错案的规定采纳。同时,张立勇在报告中透露,目前,已有12名法官、7名领导干部被追究错案责任。 完善错案自我纠正机制 河南检察机关集中评查了23万起案件 “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最根本的还是靠体制机制。”蔡宁在报告中表示,针对个别冤假错案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我省检察机关建立完善了四个方面的制度机制。 一是完善命案办理机制。省检察院通过与省公安厅会签进一步提高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意见,明确省辖市公安机关为命案侦办主体,由市级公安机关向市级检察院起诉,促进解决由县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命案可能出现的侦查、技术力量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通过与省公安厅会签加强命案信息通报工作的暂行规定,相互通报命案发案、破案、退回补充侦查、起诉、判决情况,共同加强质量动态化管理。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加强命案诉押衔接防止非法讯问和超期羁押的意见,建立命案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制定了规范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的意见和错案重大瑕疵案件剖析点评制度,确保办案质量。 二是不断改进司法办案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完善业务考评制度,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办法,形成符合司法规律和司法办案实际,有利于引导检察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导向。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认真解决各个执法环节考评机制不协调的问题,努力消除分歧、增进共识,促进刑事案件依法正确处理。 三是完善公检法三机关对疑难案件的协调机制。坚持互相配合与依法制约并重,进一步细化、统一证据标准和认定错判的证明标准,防止为了形成工作合力而相互妥协迁就,防止因协调不当导致错案发生。 四是完善错案自我纠正机制。认真分析刑事错案纠正难的问题,特别是在检察环节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原因和症结,建立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研究制定在押罪犯刑事申诉快速办理机制等,推动形成主动的、经常的、良性的自我纠错、自我净化机制。2015 年至2016年,连续两年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案件评查活动36次,集中评查了23万起案件,修订完善了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步录音录像等6个规范性文件,推动规范司法常态化。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米方杰 责任编辑:李诚 热点推荐(点蓝字即可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