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茂名市纪委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工作体系和台账,着力强化信访举报督办工作。
该市纪委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信访室具体负责、各纪检监察室和县区纪委共同参与的信访举报件督办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督办责任人员,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灵活运用派员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方式,及时了解转交办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展情况。同时建立信访件督办工作台账,详细记录转交办时间、承办单位、要求报结时间、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茂名市纪委从严审核信访举报件,对材料不齐全、调查不全面、处理不恰当的一律退回补充调查或重新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办理质量。该市高度重视上级交办件、重要信访举报件,坚持快查快结原则,督促处理到位。该市纪委还将转交办件办理情况纳入季度通报内容,同时坚持和完善约谈督促工作机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