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法院以信息化为依托 成功执结一起十余年积案 法治中国警示教育网驻马店频道新蔡讯(刘建德 通讯员:王昆鹏)2016年12月22日,年近7旬的申请人闫某一大早拿着一面“执法为民劳苦功高 十多年积案一朝解决”的锦旗,送到了新蔡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感激地说:“感谢你们连本带息为我追回了被告拖欠我十余年的血汗钱,这面旗子是我的心意,你们一定收下!”。 事情要追溯到2002年,被告娄某向原告闫某借款3500元,并约定按月息一分计算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娄某一直拒不归还欠款,原告无奈只好起诉至法院。该案于2007年经新蔡县法院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娄某玩起了失踪,外出躲债下落不明,法院在查询不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后,该案终结执行,并向申请人闫某发放了债券凭证。同时告知申请人闫某,在其发现被执行人娄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自2015年起,随着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的开通,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的手段更加多样化,查控的覆盖范围更广,使一大批长期得不到执行的案件,在重新进入了执行程序后得以执结。2016年7月,闫某带着一丝希望,拿着2008年发放的债权凭证,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接到案件后,新蔡法院执行法官深入新蔡县古吕街道调查被执行人娄某的真实情况,并调取了娄某的户籍照片及其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供申请人辨别。真实姓名与判决书一字之差,让案件执行一波三折。经查,被执行人娄某的真实姓名并非判决书上的名字,在核实被执行人真实身份信息后,执行法官及时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娄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被执行人娄某在广州一家银行账户内有银行存款,执行法官迅速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将该存款予以冻结。后该案经双方协商,被执行人娄某连本带息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闫某10000元。至此,一起10余年的借贷纠纷得以执结。 该案以信息化为推动力,得以成功执结,只是我院利用信息化执行案件一个缩影。截止2016年12月1日,新蔡法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达8万多人次,车辆16000多人次,证券14000多人次,工商登记200余次。通过网络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00余笔,通过信息化执结案件200余件,占整个执行局结案数的35%。 执行信息化,是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的趋势和必然选择。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信息化为依托,使案件按照一系列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也是避免人为的疏忽和懈怠而影响执行的公正效率,导致执行程序不规范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保障执行程序规范,执行措施高效有力,用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得目标一定会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