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7 12:4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4054| 评论: 0
“头上一片青天,心中一个信念,不是年少无知,只是不惧挑战……”熟悉的歌词就着悠扬的旋律,轻易便将我们带至大宋的庐州,跟随“大宋第一聪明人”“包黑炭”破奇案、缉真凶、彰公道。《少年包青天》让很多人记住了他的名字。他叫包拯,二十岁,庐州人士,天鸿书院学生,天生皮肤黑,人称包黑子。
包拯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在多种小说、戏剧如《铡美案》《包公案》《三侠五义》中,都把他描绘成刚正廉明、不畏权贵的清官典型,世称“包公”“包青天”。《包青天》《少年包青天》等电视剧的热播,也让现代人领略到包公文化的魅力。不过,艺术在升华现实的同时也剥离了一些枝蔓。那么,历史史料中记载的包公究竟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
断案的包拯
包拯(999-1062),字希仁,北宋庐州府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人。在人们的第一印象中,包拯明察秋毫、断案如神。历史上的包拯同样出手不凡,《宋史》中记载他刚一就任天长(今安徽天长)县令,就破了割牛舌案。有家人的耕牛被割掉了舌头,主人来报案。包拯让他回去悄悄把牛杀了卖。不久有人来告密说其私宰耕牛,包拯据此推断告密者是割牛舌的凶手,意在报复耕牛的主人,后又看到其宰杀耕牛,便来告状。结果不出所料,凶手“惊服”。包拯同僚吴奎撰写的《孝肃包公墓志铭》记录了另一桩案件。有两人饮酒,一人袖子里有几两金子,他怕喝醉了把钱弄丢,就托付给另一位暂时保管,但事后保管者不承认有这回事,闹到公堂。包拯私下让衙役拿着文书去保管者家中取钱,其家人以为事情已经败露,慌忙中就把钱交给了衙役,案子遂顺利告破。
开封府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人们最熟悉的包公形象还是开封府尹包青天。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出任开封府尹。开封是北宋都城,宋廷往往选派亲王、大臣兼任府尹一职,如即位以前的宋太宗、宋真宗,以及名臣范仲淹、欧阳修,都有这样的经历。
正史中关于包拯任职开封府着墨不多,但“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寥寥数语,已经足够撑起一位廉正刚直的清官形象。当时,开封府署有—块题名碑,凡在开封任过府尹的,都在碑上刻着姓名和任职时间。南宋时的周密曾说,开封府尹题名碑上的“包拯”二字,“为人所指,指痕甚深”,这是因为见到这块题名碑的人们,都喜欢在包拯的名字上指点抚摸,表达自己的敬慕之情。
合肥包公园·包公祠
“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这是明于断案的包拯。
嫉恶如仇的包拯
包拯29岁高中一甲进士,却因尽孝未去做官,蛰居家乡10年之久。直到父母去世,守孝期满,乡人皆来劝勉,他才第一次出仕。告别家乡的包拯奋笔写下了明志诗: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担任了谏官的职务。面对吏治之弊,包拯进呈《乞不用赃吏疏》,认为“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请求朝廷罢免贪官污吏。“三弹张尧佐”“七斗王逵”等故事都显示出包拯的嫉恶峭直的性格。
合肥包公园·廉泉
待官以严,待民以宽。包拯深知“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皇祐年间,江淮六路“连年荒歉”,包拯上疏仁宗,请求朝廷废除江淮六路受灾州郡的配籴及诸般科率,“令州县官吏,多方擘画,救济饥民,不得失所”。
典军的包拯
包拯曾任监察御史,主张“练兵选将,务实边备”。包拯还很注意沿边百姓的安定,他指出:“民已困矣,敌何御焉?”任河北转运使时,看到沿边州军,户口甚少,田地经常受涝,百姓生活困难,就上书要求朝廷减免沿边人户的赋税。包拯最后官至枢密副使,以文人典军事。
合肥包公园·清风阁
“其声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虽外夷亦服其重名”,这是善于典军的包拯。
立训的包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