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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结束 50名选手获荣誉称号

2016-11-19 20: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8698| 评论: 0

摘要: 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结束 50名选手获荣誉称号 2016-11-19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 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11月18日圆满结束。经过侦查监督实际能力考察、实务笔试、业务答辩三个 ...

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结束 50名选手获荣誉称号

来源:检察日报


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11月18日圆满结束。经过侦查监督实际能力考察、实务笔试、业务答辩三个环节的激烈角逐,40名选手获得第四届“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另有10名拟获得“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的选手,待公示考察程序后,再授予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侦查监督处在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责任重大。此次竞赛考题的设置主要围绕侦查监督工作的核心能力进行考察,发挥以赛代训的作用。希望通过竞赛,进一步提高侦查监督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办案水平、监督能力以及规范精细的工作作风。


17日下午,竞赛组委会还邀请在往届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北京市检察院审查逮捕部副主任刘捷扬、福建省厦门市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颜煜群、山东省检察院侦监一处办案组组长张春丽,与本届选手交流分享办案经验。


福建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应邀观摩竞赛。代表们认为,这次业务竞赛是对选手综合素质的检验,对于提高侦查监督检察干警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史兆琨)



侧记:注重实际能力考察

打造侦查监督尖兵


黑色大屏幕上的时钟显示时间为7:45,离开考还有15分钟,而此刻,在场外候考的选手们有的略带微笑与同伴交谈,有的神情严肃,仿佛在思索着什么……这是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开考前的一幕。


本届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举行。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的101名侦查监督检察官在为期三天的竞赛中一较高下。

两场笔试:智力与体力的双重考验


11月15日上午8时整,随着监考人员“开始作答”的指令响起,101人的实务笔试A卷考试现场十分安静,唯有敲键盘和翻资料不断交迭的声音。


从早上8点到中午12点,整整4个小时,107页的审查逮捕模拟案卷考题,对于所有选手来说,无异于一场体力与智力的双重考验。


“案由有五个: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包庇、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仅卷宗目录就有40多项。”来自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的汪杰告诉记者,由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基层侦查监督部门不审查逮捕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试题的类型让他感到有些吃力,深感自己在基础知识的全面性以及职务犯罪审查逮捕能力方面还有待提高。


无论在应试难度还是试题题量上,16日上午的实务笔试B卷的烧脑程度可谓直线翻倍。两个案例,三本案卷,共209页,要求制作两份《立案监督案件审查意见书》及一份《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审查报告》,而时间依然是4个小时。选手们的应对之策是将“争分夺秒”发挥到极致,不仅不敢多喝水,就连去洗手间都是一阵急匆匆地小跑。

业务答辩:更注重实际能力考察


“问题一:侵犯财产犯罪中,针对本人对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本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如何认定本人(上述材料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问题二:结合刚刚结束的侦查监督实务笔试,谈谈作为一名优秀侦查监督干部,应当具备哪些核心能力?”


在给出的四个与盗窃、抢夺以及抢劫罪相关案例之后,考场的旁观人员看到屏幕上显示出了侦查监督业务答辩环节两道考题。侦查监督业务答辩环节有所创新,参赛选手抽签确定答辩考场和答辩顺序后,采取案例讨论方式,现场对考题进行限时阐述。在进入考场前,每位选手对这两道考题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对“问题一”进行讨论时,每人发言总计不超过5分钟(可一次性用完,也可分次使用),而“问题二”的陈述时间为每人3分钟,选手按顺序依次阐述。


围绕非法占有这个核心话题,选手们开始了唇枪舌剑般的讨论。


来自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的女选手陈惠声音甜美却不乏干练,语速平稳,作答时始终带着自信的微笑。“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要考虑行为人对涉案财产是否实质占有。从主客观方面分析,主观上核实行为人对涉案财产是否有占有的意思表示;客观上行为人是否实际地控制和支配涉案财产。”陈惠对答流利。


“证据的审查分析能力,两项监督的能力,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的能力,释法说理、社会矛盾化解的能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来自河南的陈星不紧不慢地陈述着自己对第二个问题的理解,并一一展开阐述。


作为评委之一,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认为,答辩环节设置的是实体法相关的题,有一定难度,但是考察的知识点属于财产型犯罪方面,考察手法很具创新性。


“原来更侧重于考察侦监方面的知识和技巧,现在更侧重对选手实际办案能力的考察,因此,和前三届竞赛相比,本届竞赛更贴近工作实际。”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教授说。

漫漫“赶考”:艰难中不乏温情


此次陕西省的三位选手中有两位来自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侦监科,助检员孙佰明就是其中一位。“同一个区检察院有两位选手参赛的只有我们院。”孙佰明言语中流露出兴奋,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他在此前西安市和陕西省侦查监督业务比赛中表现优异,分别夺得第一和第二的好成绩。从5月份开始,为充分准备参加竞赛,孙佰明放弃了法定节假日休息,对此他无怨无悔,唯一遗憾的是,自己孩子一周岁生日未能参加。“这是我们娃第一个生日,我都没能陪他一起过。”孙佰明感慨,如果不是家人的支持和理解,自己不可能一路克服重重困难走到现在。


然而,并不是每一位参赛选手都能像孙佰明一样,可以在一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备考,作为唯一一位维吾尔族的参赛选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分院侦监处的麦麦提艾力,因为工作任务繁重,差一点与此次比赛擦肩而过。虽然未能充分备考,但麦麦提艾力还是希望自己可以取得好成绩,采访前他一直在看书,准备接下来的考试。


由于饮食习惯不同,为了能让麦麦提艾力安心备考,福建省检察院特地请了两位厨师为他操持一日三餐。这只是福建省检察院贴心的一个小侧面,作为本届竞赛的协办方,无论是从接待硬件设施方面,还是人员配备方面,他们都格外花心思,五大保障组随时静待在岗,以备不时之需。


作为本届比赛评委,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点评指出,题目的设置对批捕和侦监领域都很有针对性,从分析问题的能力来看,选手们整体表现还不错,通过竞赛可以看出,近年来侦查监督队伍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结构和专业化程度都得到进一步优化。(史兆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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