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晶晶/通讯员许兵 李银海)“没想到检察院如此严谨规范。”近日,李汉洪律师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参加了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检察院办理的对王某受贿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评议后,深有感触地说。
对王某受贿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属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该院通过武汉市司法局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此次评议活动是武汉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由该市人民监督员首次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监督。为了使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该院在案件材料的准备上,严格按照出庭公诉的标准,不仅在法律文书上,还对主要证据和适用法条也进行了清晰的梳理和罗列。评议当天,在人民监督员阅览并熟悉完案件材料后,办案检察官对整个案件情况及拟作出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介绍和说明。随后,进入监督员提问环节。“该案如何案发的?”“行贿款的提取怎么在单位账目上没有反映?”针对人民监督员“咄咄逼人”的发问,公诉检察官都一一作出了说明。
经过1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评议和独立表决,3名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案件办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拟不起诉意见正确,全票表示同意。
“评议展示了检察机关的办案作风,有很好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强案件处理的透明度,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旁听观摩了整场评议活动的武汉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左大文评价道。
(原标题:评议案件动真格 武汉汉南: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