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倩如)为防止“有权人以权赎身”“有钱人提钱出狱”,山西省检察机关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对职务犯罪、涉黑涉恶涉毒罪犯等“九类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监督,取得良好效果。这是近日召开的山西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消息。
今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职务犯罪、涉黑涉恶涉毒罪犯等“九类人员”实行重点监督,使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置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之下。今年1月至6月,该省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21件,纠正率达99.4%。其中,该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积极履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职责,审查该省监狱管理局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呈报意见和特定重点罪犯减刑、假释呈报意见,共审查拟保外就医罪犯96人(份)、特定重点罪犯减刑102人(份),提出纠正意见56人(份),派员参加该省高级法院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开庭5次5人,提出异议1人。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共提出纠正意见2833件,已纠正2828件,纠正率达99.8%。
(原标题:严防“以权赎身”“提钱出狱” 山西:重点监督“九类人员”刑罚变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