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卫国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2015年08月20日08: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20日电 (崔小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8月17日,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等参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最高检分会场会议。据了解,这是许卫国首次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身份在媒体上亮相。此前,他担任辽宁省委副书记。 许卫国同志简历 许卫国,男,1955年3月生,辽宁省盖州市人,197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1974年至1978年为辽宁省盖县熊岳公社知青,大队党支部副书记、书记,公社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1978年至1980年任辽宁省盖县团委书记。 1980年至1981年任辽宁省盖县陈屯乡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81年至1989年任辽宁省盖县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其间在辽宁省委党校首批脱产培训班学习)。 1989年至1995年任辽宁省营口市委副秘书长、秘书长、市委常委(其间在中央党史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5年至2000年11月任辽宁省营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2001年3月至10月任辽宁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2001年10月至2003年2月任辽宁省委常委。 2003年2月任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3年4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15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