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强 通讯员王志平)日前,天津市东丽区检察院推出不捕不诉案件廉洁承诺告知制度,不断强化自身监督,获得群众点赞。这一创新,源自该院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我承诺对此案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是严格依法作出的……如果您认为我们在办案中存在违纪问题,请拨打这个电话举报。”向涉案人罗某及其家属解释完承诺告知书内容后,该院干警邢星郑重地签上了名字。据悉,承诺告知书是该院针对不捕不诉案件创制的特殊“法律文书”。 “近年来,一些‘能人’向嫌疑人承诺找关系解决问题,以索要钱财。不捕不诉案件不但成了这些‘司法掮客’的主要‘进攻点’,也成为极易引发检察人员廉政问题的高风险点。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从今年初推出公正廉洁承诺告知书制度。”该院检察长赵志辉介绍说。 承诺告知书由该院公诉、侦监、未检三部门办案人与不捕、不诉当事人及其家属共同签署。案件承办人亲自说明不捕、不诉理由,并作出廉洁办案承诺。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向案件当事人公布举报电话,将纪检监察工作与司法办案相结合,有效预防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该院还专门出台《不捕不诉案件公正廉洁承诺告知制度》,明确了廉洁承诺告知的责任追究等事项,规定了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对不捕不诉案件进行跟踪和开展案件评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