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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总局: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5-6-5 21:1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88913| 评论: 0|来自: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摘要: 6月5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毕井泉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反腐败工作。  会上,驻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厅、规财司、人事司负责同志分 ...

6月5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毕井泉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反腐败工作。

  会上,驻总局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厅、规财司、人事司负责同志分别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做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审计和干部监督等内容作了汇报。局领导分别就各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了发言,并对下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毕井泉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总局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总体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但同时也要看到,总局作为执法部门,在审评审批、现场检查、稽查办案等环节仍存在不少廉政风险,相关人员被“围猎”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特别是近期查处的童敏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廉政风险的警钟,也暴露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局各级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做到法律底线不能突破、手中权力不能滥用、遵纪守法意识不能忘记、分外欲念不能滋生,坚持警钟长鸣,守纪律、讲规矩,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一要坚定不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总局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正风肃纪责任、规范权力责任、支持保障责任和示范表率责任。党组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要一一对照总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实施办法的规定,扎扎实实地落实好每一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纪委的力量,使其成为总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承担起总局教育、制度、监督等日常工作。办公厅要牵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事司要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规财司要强化财务审计工作,大家都要全力支持纪检组的监督工作,真正形成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厅、人事司、规财司、纪检组“五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形成整体合力,共同落实好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总局领导要逐一与分管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提出明确的要求,让那些已经被“围猎”的干部主动向组织坦白。纪检组、机关党委纪委要认真剖析童敏典型案例,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要深入查找漏洞,完善体制机制,防微杜渐,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要坚定不移抓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更加积极努力做好监管工作,敢于负责、勇于碰硬,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肃查处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多发出正面声音,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要坚定不移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大量案件表明,审评审批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是导致腐败的深层次原因,必须通过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中要切实做到标准提高、流程优化、责任明确、决策民主、队伍专业、信息公开,促进源头反腐,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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