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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重大腐败案件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14-5-17 16: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2415| 评论: 0|来自: 人民网

摘要: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消息,国资委13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消息,国资委13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的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企业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会议指出,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推进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具体措施到位。

  会议认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有的认识还不到位,与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必须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政治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要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要求,牢牢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到位: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二是要完善相关制度,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制度化、程序化;三是要加强监督考核,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领导干部薪酬管理、选拔任用等挂钩,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企业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会议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把任务措施具体化,要抓好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试点工作,狠抓改进作风、惩治腐败、严明纪律等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认真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聚焦中心、突出主业,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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