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和2003年,周松林以他妻子和姨妹的名义虚报退耕还林土地144.5亩,冒领退耕还林补贴款15.5万余元。第一次非法获得不义之财,他颇为得意:“当村支书的感觉真好,天高皇帝远,想干啥就干啥……”而村民一方面对他的能力仍然信任,一方面也迫于他的“霸气”,很少敢出言反对。村务无监督无压力,这使得周松林认为村集体的资产就相当于他的资产,支取、报销全凭他一张嘴。 周松林更加跋扈嚣张。2012年5月,周松林安排村干部张小清将县域公路“三环线”白湖寺村地段土地补偿款100万元私自借给密泉湖渔业养殖老板周呈明。当年年底,周呈明归还本息113万元,周松林伙同张小清私分了利息13万元(周分得8万元,张分得5万元)。事后据二人交代,当时因为一部分村民外出务工,家中没人,一部分土地补偿款没人监管,于是他们产生挪用公款放贷从中获利的想法。 “上梁不正下梁歪”。周松林不但没有意识到所作所为已罪临深渊,还逐步将村委会其他成员引向违纪违法的不归路。2012年,村干部张小清效仿周松林虚报退耕还林10.4亩,冒领退耕还林补贴1.5万余元;2013年,周松林和张小清以及其他4名村委会成员以发补助的名义私分土地补偿款7.2万元,每人分得1.2万元。事后据周松林交代,这笔钱正是他们从村民每家每户的土地补偿款中扣减下来的,他们以为村民全然不知。其实,这只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周松林等人的所作所为早已让当地村民深恶痛绝,村民只是敢怒不敢言,害怕遭到打击报复。 周松林还与当地恶势力勾结,对不服管理的村民大打出手,经常左右村委会成员欺上瞒下鱼肉群众。2013年6月,白湖寺村8名群众集体上访,反映周松林在当地借家族势力,弄虚作假、巧取豪夺、花天酒地、生活腐化。昔日的“红人”已被当地人称之为“贪腐”书记。 2013年8月,嘉鱼县纪委对周松林等贪污挪用公款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6名村干部也被“一锅端”。经查,周松林等人违纪违法资金数额达140余万元。周松林与张小清被移送司法机关。(嘉纪轩) 忏悔录 “我错了,把群众的信任和手中的权力当做个人‘威望’,不该向群众‘撒威风’。我很后悔,现在才认识到金钱和权力都是身外之物,平平淡淡才是真正的人生。为官,还是有些‘约束’好。” ——周松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