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1 12:1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30187| 评论: 0|来自: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以来,虞城县人民检察院为适应新民诉法的实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的多元化。注重各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加大对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力度,严把抗诉案件质量关。二是注重运用检察建议,强化程序监督。三是探索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和解息诉等工作。五是加强对民事行政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
作者:河南省虞城县检察院 杨秋琴、高学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