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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3-7-11 10: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15037|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太原7月10日电电(记者 马倩如)7月6日下午,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山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 ...

正义网太原7月10日电电(记者 马倩如)7月6日下午,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山西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并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杨司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中央、省委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端正态度,率先垂范,主动自觉地把自己摆进活动中去,通过这次活动改进作风、提高能力。要深入查摆“四风”问题在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身上的突出表现。紧密联系山西检察工作实际,采取“上下结合、左右联通”的方法查摆问题,即深入市、县两级院党组和省院机关各党支部,征求对省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做到上下结合;主动向省直有关机关、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到左右联通。重点听取批评意见,特别是对省院领导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要认真准备开好民主生活会。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副书记要拿出勇气,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查摆问题上要“刺刀见红”,以达到团结同志、解决问题的目的。

  杨司强调,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服务、推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综改试验区建设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山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上。同时要抓好建章立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党员干部思想的提升、工作作风的改进,都需要通过制度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要及时总结,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党组扩大会上,决定成立省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尽快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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