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海口7月11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林玥)7月10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该省检察院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所作调研的反馈意见,反思近几年来的检察工作,进一步梳理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力求更加有效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据了解,今年3月下旬,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组成专门调研组,对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在海口、三亚、儋州等地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与律师界代表参加的多个座谈会。通过调研,省人大向省检察院做了文件反馈,并把相关单位提出的一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一并附带其中。省检察院党组认为这些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是促进和完善检察工作、规范检察执法行为的一次难能可贵的机会。在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后,省检察院把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成六个方面65条意见建议,并把这些意见建议制成任务分解表,明确分工并发至各级检察院和省院各业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责成这些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办案部门针对这些建议意见,查摆工作中尤其是办案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要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还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意见建议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针对“着力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正确处理好监督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关系”的意见,省检察院依托全省检察专网信息平台,深化“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对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同时,对2011年以来案件质量不稳定的检察院进行专项检查,对捕后撤案、不起诉、起诉后撤案和无罪判决等案件进行逐案剖析,分析原因。同时制定了公诉案件出现无罪判决立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追责等相关规定。为了强化办案质量的动态监控,省检察院实行了每季度随机抽取全省部分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起诉书等在全省检察系统范围内进行公开点评,从源头上把好案件的质量。 针对“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问题,应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规范自身执法监督,加强对自侦办案的监督”的意见,省检察院正在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工作,重点加大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此强化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 目前,省检察院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与检察工作协调配合的规定》、《庭前会议实施办法》、《海南省检察机关监所检部门适用监督措施的工作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务求从程序环节和制度完善方面进一步强化检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