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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民营企业家担任预防监督员

2013-7-4 11:0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94457| 评论: 0|来自: 检察日报

摘要:   本报讯(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高伟)近日,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与该区工商联召开服务非公经济组织座谈会。会上,该院聘请了10名民营企业家担任非公经济组织职务犯罪预防监督员。他们将协助所在行业、单位共同做好预防 ...

  本报讯(记者朱建军 通讯员高伟)近日,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与该区工商联召开服务非公经济组织座谈会。会上,该院聘请了10名民营企业家担任非公经济组织职务犯罪预防监督员。他们将协助所在行业、单位共同做好预防联络机构的各项具体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供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信息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预防监督员的设立,架起了非公有制企业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的桥梁,使检察机关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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