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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救命钱”及时到账为企业注入“强心剂”

2025-1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03010| 评论: 0

摘要: 针对涉企案件,晋江市人民法院运用分类执行、精准施策的办法,切实解决案件执行的问题。■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苏清丽“线上线下”高效执行 企业“救命钱”及时到账“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 ...

针对涉企案件,晋江市人民法院运用分类执行、精准施策的办法,切实解决案件执行的问题。

■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苏清丽

“线上线下”高效执行 企业“救命钱”及时到账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被拖欠的加工款,有了这笔钱,公司马上就能重新采购原材料、召回技术工人,生产线终于能开起来了!”拿到22万元执行款的某印花公司法定代表人难掩激动。

某印花公司(原告)为施某(被告)加工布料,却被长期拖欠大额加工费,导致资金链濒临断裂,原材料采购停滞,工人面临待岗,核心生产线陷入“停摆”困境。该公司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判决后,因施某未按期履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启动“线上+线下”立体化财产查控模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向多家金融机构同步发送查询指令,快速锁定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执行法官当即依法办理冻结手续,扣划账户内的款项;线下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发出协助调查函,请求协助调查被执行人生活轨迹。同时,执行法官还实地走访其住所,通过被执行人家属代为转达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形成强大执行震慑。最终,施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经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施某当日全额付清拖欠的加工费。这笔“救命钱”的及时到账,为原告公司注入了“强心剂”,企业顺利实现复工复产。

审慎采取执行措施 原被告企业有了“缓冲带”

某建筑工程公司(原告)与某艺术工程公司(被告)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经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111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经评估发现,被执行人某艺术工程公司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但其近期正在参与一个重大项目投资,若采取过于强硬的执行措施,可能影响其正常经营和项目投标。随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后,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和解方案:由被执行人分三期付清。

最终,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成功参与项目投标,申请执行人也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法官介绍,审慎采取执行措施如同为执行案件装上“缓冲带”,提醒执行法官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审慎采取执行措施,避免因执行不当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冲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及时提示未实缴出资风险 为原告企业“避坑”

某体育用品公司(原告)与某鞋业公司(被告)因定作合同产生纠纷,晋江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3日判决被告支付定作款8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调查措施,均未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进一步分析研判发现,被告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到位,当即告知申请执行人,明确说明可能面临的执行不能结果,同步释明法律救济路径。原告据此提起被告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被告股东童某、方某在未实缴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随后,经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协调,方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日即支付7万余元款项,体育用品公司成功挽回损失。法院通过精准风险提示和法律指引,为企业维权提供清晰路径,有效破解执行难题。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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