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赟 通讯员王福春)今年是村“两委”换届年。针对村官选举出现的怪现象,云南省马龙县检察院加大反腐败力度,制定《线索落实和初查实施办法》,为举报人开启了一条举报的绿色通道和多部门查办案件的协同机制,从快从严惩治了一批涉农职务犯罪的村官,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一致赞誉。 今年1月5日上午,马龙县检察院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指出某村委会领导利用职权虚增农户土地面积,多年来一直在套取国家的农业补偿款。检察官随即跟举报人联系,想跟他当面谈时,举报人却说“我不敢跟你们见面,我也不相信你们”。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根据刚刚制定的《线索落实和初查实施办法》,提出让举报人自己定时间、定地点,选择自己信任的检察官进行秘密约谈。 1月17日,根据和举报人约谈后了解到的情况,经过初查,该院立案查办了月望乡水箐村主任蒋朝品伙同会计范学春利用职权虚增农户土地面积18.5亩,套取国家种粮补偿款1.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同时还查出了二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蒋某、郭某等人贿赂款10万元的犯罪事实。日前,马龙县法院分别依法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据介绍,马龙县检察院研究制定的《线索落实和初查实施办法》,通过推行两项机制,重点查办利用职权侵犯民生民利、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是案件线索的绿色诉求通道。该院在把检察官举报电话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给群众的同时,还根据举报人的需求,定时、定点、定人进行约谈,把检民工作平台深入到基层,消除举报人害怕打击报复的顾虑。二是强化外部、内部的协调机制。接到线索后,该院主动与县纪委联系,及时进行初查,相互配合依法打击犯罪,并通过和法院协调,开展巡回审判、组织村官旁听等形式,加大对涉农犯罪的法制宣传。与此同时,院内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在涉嫌“三农”犯罪案件的初查、侦查、批捕阶段,起诉部门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截至记者发稿,马龙县检察院根据该办法已成功查办涉嫌“三农”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同时,该院和县法院还选取了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影响较大的案件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对当地打击“三农”犯罪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原标题:举报村官,可自己定时定点定人 云南马龙:推行两项机制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