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依法能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依法能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着内涵更丰富和水平更高的需求。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在检察监督办案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坚定维护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做到各项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最高检党组强调,讲政治是具体的,政治忠诚必须能动体现到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坚持“严”的这一手不放松,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斗争,2018年至2020年三年专项斗争期间,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3万人,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2987人;坚守“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起诉的,依法认定5732件,占起诉数的15.9%;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专项斗争荡涤效果凸显,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与2020年相比,2021年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下降70.5%,杀人、抢劫、绑架犯罪下降6.6%,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下降20.9%,毒品犯罪下降18%。持续依法履职战疫,继疫情初期打破常规,以每周一批的频率,连续发布10批55件涉疫典型案例后,因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接续发布伪造疫苗接种证明犯罪等8批40件典型案例,引领维护良好防疫秩序。积极推进网络依法治理,针对传统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态势,最高检2020年组建惩治网络犯罪专门指导组,2021年制定追诉、指控犯罪65条标准,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针对网络侵权多发、个人维权困难,发布网络时代公民人格权保护指导性案例,做实“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更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要求,全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2018年至2021年共救助11.7万人14.8亿元,年均分别递增40.6%和45.8%;持续落实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检察履职举措;最高检设立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专项惩治证券违法犯罪,助力依法监管资本市场,坚决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2018年最高检发布11项具体检察政策,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力防“一宽了之”,2020年起陆续在10个省市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更防“纸面整改”,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严管体现厚爱。今年已部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2020年,最高检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20个省级检察院跟进,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强化综合保护;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推动构建大保护格局。 致力实现社会内生稳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过去20年间,我国社会长期稳定,重罪、重刑率持续下降,轻罪、轻刑率大幅上升。面对这样的变化,司法办案理念、政策应与时俱进。为此,最高检明确提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办案理念:对重罪必须依法严惩,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则依法从宽处理、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部署工作时明确提出,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共抓落实,成效明显。2021年,检察机关不批捕38.5万人、不起诉34.8万人,比2018年分别上升28.3%和1.5倍;辅以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促进形成共识,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出不同意见、提请复议复核下降37.4%,被害人不服提出申诉下降11.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利改造罪犯、化解矛盾。尽管工作量倍增,检察机关能动落实法律要求,积极主导该用尽用,制定量刑建议指导意见,建立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2020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远超85%。2021年适用该制度的案件一审服判率96.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2个百分点,从源头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 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案件中,有的隐藏深层次矛盾问题,有的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检察机关深度融入社会治理,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防范相关案件反复发生,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2018年以来,最高检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向有关部门发出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推动从源头上防范相关问题发生。 在能动检察履职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检察机关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力度和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民生所望就是检察所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以来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5万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4.4万件。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拐”“团圆”行动,严惩拐卖人口犯罪,深挖历史积案;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案件都是当事人的揪心事。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承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3年多来,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84.5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0%。件件回复是基础,信访群众更盼的是案结事了。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基层检察院受理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办理;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参与评议,既解“法结”又解“心结”。2021年听证10.5万件,是2020年的3.5倍,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76.5%。检察机关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信访“倒三角”结构持续改善。今年又部署“件件有回复”满意度调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专项检查、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督促回复、答复提质增效。 努力让孩子们更好成长。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始终,肩负更重责任。持续抓实最高检2018年针对校园安全问题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制度施行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00余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促追责近300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740万余人次,解聘2915名有前科劣迹人员。全面推开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综合司法保护。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一系列举措,让“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须努力追求实质公正,不能止于形式合法。实践中,一些行政诉讼案件因超过起诉期限被驳回,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矛盾累积,当事人不断信访。2019年至2020年最高检部署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2021年转入常态化做实,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制发检察建议等手段,促进切实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3年来,共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7万件,其中10年以上的1029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人和。 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彰显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走自己的路,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我们党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出发,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权力监督制度的伟大创举。检察机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要坚持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加强法律监督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确立“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反贪职能转隶,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更为凸显集中。2018年,最高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确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意见》明确提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至五次会议均将“四大检察”写进决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完善。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在党的领导下,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检察机关是在诉讼程序中履职的专门监督部门。坚持敢于监督,切实解决法律监督难、软问题。2018年5月,最高检针对派驻监狱检察人员相对固定、监督敏感性不强甚至被“同化”问题,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改“派驻”为“派驻+巡回”,成效明显,被纳入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落实中,又创新开展省内、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既监督监管执法,更纠正驻监检察不力问题。最高检直接组织两轮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监督10所监狱整改狱内涉毒、涉赌等突出问题,推动查处职务犯罪。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出台意见,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坚持善于监督,做到政治智慧和法治方式有机结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最高检明确提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则依法提起诉讼,办成法治样本。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共立案办理63.5万件。坚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强化追责惩戒。最高检党组提出,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2021年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511名检察人员,以责任追究倒逼司法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检务督察、检察官惩戒等内部监督机制。 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抓实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制定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巩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履职保障等改革举措。自觉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制定修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严明检察官权力清单,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制定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建立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今年专门部署全面总结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情况,切实做好“精装修”,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提升。 强化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经验告诉我们,任何违法犯罪都有一个信息链条,孤立看链条上的每个信息点很难发现异常,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碰撞,信息点之间就有了交集、串连,问题线索就能清晰展现出来。浙江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数据互联、共享平台,从海量数据中智能分析发现监督线索,成案数量倍增,质效明显提升。最高检专门部署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广浙江经验,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2020年全面部署应用“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积极运用大数据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以更强本领让以人民为中心落得更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持续铸魂、固本、强基,把今年确定为质量建设年,自觉以更强本领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 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与业务建设。最高检党组提出,政治素养是最根本、第一位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是落实监督办案“从政治上看”的基本能力。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更强党建引领更高质量自觉履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党史学习教育一体抓实,自觉赓续人民检察制度与生俱来的“红色基因”。组织编写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履职教科书、检察“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一体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推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同堂培训,树立、更新共同司法理念。 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猛药去疴整治顽瘴痼疾,抓源治本健全制度机制;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2800名检察人员被依纪依法查处,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02人。接续推进七轮系统内巡视,实现最高检党组一届任期内对32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巡视全覆盖;今年又部署开展巡视“回头看”,一体抓实问题整改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全国四级检察院贯通,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有问必录”形成自觉,有效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2021年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2万件,是2020年的2.4倍。 务实推进科学管理。科学管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必须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战斗力,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着力加强“案”的管理,2019年创新提出“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一个“案子”。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在办案第一环节就求极致,减少、杜绝因工作粗疏导致“程序空转”。2020年和2021年共压减86.4万个空转程序、内生案件,各项检察业务数据持续明显向好。着力加强“人”的管理,部署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改变“数量为王”做法,建立以质量、效率、效果为重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促进监督办案与政治、大局、为民紧密衔接。 更加注重强基导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层检察院建设主要矛盾总体由财、物短缺转化为人的素质能力跟不上。抓基层建设就是抓政治建设,就是抓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梳理出129个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以抓脱贫攻坚的韧劲推动“脱薄争先”。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定点帮扶、“靶向治疗”,已有82个改变面貌、由弱变强。今年又研究制定“脱薄”办法和标准,压茬推动符合标准的“出列”,不符合标准的继续攻坚,跟进补充一批新的相对薄弱院,以点带面、补短强弱,带动基层工作整体提升。 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 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