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抚州6月18电(通讯员 吴志球)日前,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向该县民政局发出的检察建议得到回复,该县民政局针对该院提出的四条检察建议逐一整改落实,制定出台了《金溪县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向下属各镇民政办、移民局和本局各科室印发,要求各部门按照《办法》,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2007年以来,该县民政局移民局政府黄某指使因监管失职,致使三十余万国家专款资金被村干部挪作它用,结案后,该院向民政局发出一份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的检察建议,并在该局召开了廉政风险研判会,帮助该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以往该院对发案单位发出的检察建议往往是单一的书面剖析,虽然有对策建议,但却缺乏对发案单位及相关人员有效地进行针对性教育引导,检察建议效果不佳,导致一些单位的犯罪复发高,为此,从今年开始,该院规定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开展预防调查,制作分析报告,根据报告制作检察建议,发出检察建议同时必须在发案单位召开廉政风险研判会,帮助发案单位根除职务犯罪风险。做到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召开一次廉政风险研判会,这就是“1+1+1预防模式”。 截至6月中旬,该院已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开廉政风险研判会12场,涉及城管、民政、医疗、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个领域,帮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12件,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开创了预防工作新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