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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郫县检察院邀人大代表参加申诉案公开听证会

2013-6-19 08: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56885| 评论: 0|来自: 正义网

摘要:   正义网成都6月18日电(记者 傅鉴 通讯员 郫县检 周杰)近日,四川省郫县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李红、李宗堂,人民监督员邓云华参加一起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魏某合同 ...

  正义网成都6月18日电(记者 傅鉴 通讯员 郫县检 周杰)近日,四川省郫县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李红、李宗堂,人民监督员邓云华参加一起不服法院判决的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魏某合同诈骗、盗窃案的被害人之一杨某某,因铺面被魏某盗卖并过户给第三人易某某,导致其法律上丧失了该铺面的所有权,一审的民事判决也未支持其诉求。杨某某为了挽回经济损失,认为只要刑事判决将被害人认定为第三方,罪名变更为诈骗罪,就能在二审中胜诉,从而取得铺面的所有权。据此,杨某某向郫县院提出刑事申诉。郫县院立案复查后,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为增强执法的公信力,提高办案的透明度,该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审查,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作为该案的听证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论证。会上,原案件承办人阐述了原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诉人陈述了申诉理由,复查人引用法律法规论证该案的复查结论。评议后,听证员一致同意复查案件承办人的复查处理决定,申诉人的诉讼代理人也当场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明确承诺息诉罢访,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救济的建议表示感谢。

  会后,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认为魏某能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而相关职能部门,如公证处,存在一定的过错,建议检察机关延伸职能,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方式,完善相关制度,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郫县检察院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认为代表们的建议非常好,检察机关将结合案件中反映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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